欢迎进入青岛莱西市总工会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民主管理

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市企事业 民主管理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市、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办公室:

《2021—2023年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三年规划》,已经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2021—2023年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三年规划

 

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2021-2023年全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服从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凝聚广大职工力量,汇集广大职工智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健康发展,助力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职工为本,立足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依法依规,切实贯彻落实劳动法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控股企业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青岛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山东省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3.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事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和职工构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助力企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创共建共享共赢。

三、总体要求

4.着力建制扩面。把企事业民主管理建制工作与工会组建紧密结合起来,以“真情协商·和谐共赢”品牌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品牌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行4+6+X建制模式,协调联动,多措并举,扩大建制覆盖面。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不断规范职工持股会工作。

5.着力提质增效。依托“品牌创建”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企事业日常生产经营更加自觉紧密,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加广泛充分,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效能更加有效彰显。

四、工作任务

6.充分发挥职代会制度主渠道作用。推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范民主程序,严格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做到企事业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裁减人员、薪酬变动、轮岗轮休、调整工时、安全防护等事项时,必须提报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在企事业改革改制、重组、破产等工作中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职工在企事业遇到困难时,与企事业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7.充分发挥厂务公开制度作用。推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与企事业负责人的联系,及时提出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实行厂务公开主要责任人的职责。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厂务公开,对本单位实行厂务公开进行民主监督,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公开质量,重点公开企事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部署、规章制度、人事安排,特别是涉及职工岗位、工资、奖金、补贴、级别、培训、评比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厂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传播手段进行公开,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公开,争取职工的理解支持。引导企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同职工携手渡过难关,确保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8.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管理办法》,依法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的必要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经常或者定期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向企业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监督、质询和民主评议。保障职工代表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在处理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9.充分发挥职工持股会作用。要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把职工持股会融入到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按照“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要求,规范运作职工持股会,使企业与职工形成息息相关的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10.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作用。持续推进企事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不断丰富和加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活动,做到与职代会制度有效衔接,确保职工合理诉求有效解决。认真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鼓励企业工会与行政采用集体协商的形式解决工资等待遇问题,要发挥各级工会协商指导员的作用,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形成有效协商。适应“互联网+”时代特点,指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有效实现形式,降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门槛,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便捷性、灵活性、互动性,使职工在参与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五、工作目标

11.推动国有企事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事业职代会制度,持续推进集团职代会发展,已建工会的国有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8%以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建立和召开职代会,实施有效的厂务公开,已建工会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5%以上。推进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

12.引导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产业聚集区的企业及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普遍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鼓励小微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实现100人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

13.推动和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引导和支持混合所有制公司、非公有制公司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同时要督促设立了监事会的各类公司都依法建立职工监事制度。

14.推动职工持股会依法依规运作,通过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协作,对全市职工持股会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提升职工持股会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

15.普遍建立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国有企事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5%以上;1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5%以上。推进辖区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

六、工作措施

16.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把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东省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品牌创建”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清单制。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要指导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企事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或修改完善有关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规则。严格规范民主程序,坚持企事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畅通职工诉求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

17.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将企事业民主管理纳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党政目标责任制评价体系,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党政干部的评价监督机制。制定推行企事业民主管理质量评估机制,逐条细化标准,强化定量操作。以培树“真情协商·和谐共赢”品牌创建星级示范单位为抓手,指导企事业单位把职代会制度作为民主管理的重点,健全职代会议案预告、决议“票决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工作制度和决议落实制度。完善职工代表选举、提案、巡视检查、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事业民主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把企事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和发挥作用作为评选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及推荐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参评青岛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

18.推动国有企业民主管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依法治企兴企,依据法律法规在决策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安排、绩效考核、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国有企业将职代会制度写入公司章程,并纳入到企业管理的制度体系中。严格规范履行职代会的职责,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动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持股会等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内容。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事业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人员制度。加强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企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依法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保障职工代表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在处理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19.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守法经营,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法治方式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指导单独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制定或修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引导企业就劳动报酬、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企业年金方案、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将协商内容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将职代会、厂务公开作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形成民主自觉。

20.丰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形式。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引导企事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将“品牌创建”与开展“职工代表优秀提案活动”相结合,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评议的能力,激发企业在纾困解难、转型发展中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向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延伸、向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延伸,与企业党建、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适应“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时代背景,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的性质与特点进行创新,着力打造信息化沟通平台,积极探索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有效实现形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化、意见互动网络化,畅通职工发声渠道,降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门槛,提高民主管理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1.着力打造优秀职工代表队伍。以提升职工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全面落实《青岛市2020—2023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的任务目标,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实现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覆盖面不断拓展、内容不断深化、方式不断改进、效果不断凸显。建立全市职工代表培训师资库,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培训效果,为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调研检查活动,将把各区市、各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22.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以选树“真情协商·和谐共赢”品牌创建示范星级单位活动为抓手,典型引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认真发现、总结、培育一批工作过硬的品牌创建示范单位典型。通过选树典型、宣传经验、一带一、一带多等形式,切实发挥不同类型的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七、组织领导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总工会、有关市直单位工会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健全组织机构。相关机构的领导或人员不到位的,要及时充实组织力量。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要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这一重要平台的作用,借助各方力量,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大政策指导力度、理论研究力度和督促检查力度。

24.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全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活动。各区市总工会、有关市直单位工会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围绕当前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本级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活动。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重视支持,开展执法检查、政协视察等活动,督促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推动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25.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要根据国有企事业、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因企施策、精准发力,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推动企事业破解发展困境、适应市场竞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域(行业)职代会的职权内容、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引导小微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推动协商解决区域(行业)内的共性问题,提升工作实效。指导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把内部事务公开与社会事务公开结合起来,坚持将改革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26.加强宣传引领。加强厂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专栏、专题片、动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讲好企业民主管理故事,普及企事业民主管理知识,引导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广泛宣传企事业民主管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事业党风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注重正面激励,不断释放正能量,扩大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全市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联席)机构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订本区市、本系统、本单位工作规划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措施和工作步骤,加大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