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莱西市总工会部门预算
莱西市总工会
2020年莱西市总工会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主要职责有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职能,工会组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作。建设职能,推进工会改革,助推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提高,做好职工技能竞赛、免费技能培训、劳模管理服务等。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教育,加强职工阵地建设,提高职工素质。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为莱西市总工会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55.3万元,全年执行数155.3万元,执行率100%。其中77.65万元职工活动支出,77.65万元上缴青岛工会经费。
年度目标:该项目资金中77.65万元用于职工活动支出,包括宣传活动16次,金额35.75万元;文体活动6次,金额41.9万元。其余77.65万元按照规定上缴青岛工会经费。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目标, 2019年底前共举办职工活动22次,其中宣传活动16次,文体活动6次,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完成年度目标。
职工满意率达95%以上,完成年度目标。



2020年莱西市总工会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主要职责有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职能,工会组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作。建设职能,推进工会改革,助推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提高,做好职工技能竞赛、免费技能培训、劳模管理服务等。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教育,加强职工阵地建设,提高职工素质。
二、机构设置
部门名称 | 工作内容 |
综合办公室 | 1. 负责市总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部署工作的督查和机关内部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
2. 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 |
3. 负责市总工会文件接收、签发、传阅、归档工作,上呈下达,协调服务,机关文秘、保密、档案、机关行政事务、机关学习、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 | |
4. 负责工会工作的督导协调和服务、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协管工会干部工作、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网站和微信平台的维护上传工作、承担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等工作职能。 | |
财务部 | 1.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完整。 |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 |
3.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 |
4.负责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 |
5.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 |
6.审批下一级工会经费预、决算 | |
7. 负责各级工会、工会劳福事业及市总工会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 |
8. 负责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 | |
9.负责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
权益维护部 | 1.做好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与保障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 |
2.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拟定 | |
3. 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 | |
4. 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救助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等工作职能。 |
基层工作部 | 1. 抓好全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及“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
2. 负责市总工会及基层工会组织换届人事工作,协调组织部门及有关单位党委管理工会干部 | |
3. 负责基层工会工作综合考核、基层工会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 | |
4. 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统计及非公企业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强基层、增活力”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各项活动、厂务公开及民主管理、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作、职工思想素质道德提升工作、优秀基层及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劳模评选表彰等工作职能 |
预算单位为莱西市总工会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情况总体情况说明: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为420.2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为420.20万元,收入支出持平。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2020年财政补助人员经费100万元、集中工会经费安排支出110万元 ,劳模慰问金4.5万元,工人文化宫经费205.7万元,共420.20万元。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计划预算支出420.2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险100万元、集中工会经费安排支出110万元 ,劳模慰问金4.5万元,工人文化宫经费205.7万元,共420.20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为420.2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为420.2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4.5万元,用于省级劳模慰问及困难劳模帮扶。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为420.2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为420.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0万元,集中工会经费安排的支出110万元,劳模慰问金4.5万元,工人文化宫经费205.7万元。与2019相比增加4.5万元,用于省级劳模慰问及困难劳模帮扶。 (六)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计划预算支出420.2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险100万元、集中工会经费安排支出110万元 ,劳模慰问金4.5万元,工人文化宫经费205.7万元,共420.20万元。 (八)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 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莱西市总工会属社会团体性质,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没有需要开展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 |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55.3万元,全年执行数155.3万元,执行率100%。其中77.65万元职工活动支出,77.65万元上缴青岛工会经费。
年度目标:该项目资金中77.65万元用于职工活动支出,包括宣传活动16次,金额35.75万元;文体活动6次,金额41.9万元。其余77.65万元按照规定上缴青岛工会经费。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目标, 2019年底前共举办职工活动22次,其中宣传活动16次,文体活动6次,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完成年度目标。
职工满意率达95%以上,完成年度目标。
莱西市总工会
2020年 8月10日
2020年 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