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青岛莱西市总工会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劳模风采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鲁会办〔2020〕42号)要求,青岛市将组织80名符合条件的省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1.范围。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施行前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

2.条件。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且身体条件适合外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重点安排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

根据“鲁会办〔2020〕42号”文件规定,同一名劳模原则上每2年参加疗休养不超过1次。2020年已参加过疗休养(包括各级、各单位组织的)的劳模,不再安排本次疗休养活动。

二、时间和地点

省总工会共分配给我市80名疗休养名额,分11批,全部安排在省内的接待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鼓励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劳模踊跃报名,部分报名集中的批次,由市总工会统一调整。

三、费用预算

在职劳模参加疗休养按出勤对待,不计入年休假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正常发放。往返疗休养地点的交通费和疗休养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健康理疗、学习交流、参观游览、购买保险、处理突发意外事件、购买第三方督导服务等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往返集合地点的交通费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劳模(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派出单位向省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省总工会予以报销。在省总工会规定的疗休养行程外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劳模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4日。

2.报名要求:请各单位将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的《2021年劳模疗休养报名表》(附件2)、《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附件3)扫描件,以及报名表电子版,于7月14日12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8561809927@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组织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劳模疗休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用服务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实际行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热情服务,落实落细劳模疗休养每项工作,让劳模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关于劳模待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禁借劳模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劳模携带亲属和随从人员参加疗休养。

(三)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疗休养劳模的选调、报名、身体健康状况审核把关等工作,并如实填报《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附件3)。

 

附件:1.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报名表

3.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青岛湛山疗养院  韩  婷  81701806  18561809927

原国锋  81701817 18561351251)


附件1

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单位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枣庄台儿庄疗休养基地(10人)

临沂蒙山疗休养基地(10人)

莱芜雪野疗休养基地(5人)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泰安天乐城疗休养基地(10人)

德州德百疗休养基地(10人)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潍坊青州疗休养基地(5人)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济宁泗水疗休养基地(10人)

7月18日-24日

7月18日-24日

7月19日-25日

7月24日-30日

7月25日-31日

7月25日-31曰

7月26日-8月1日

8月1日-7日

8月2日-8日

8月9日-15日

8月16日-22日

市南区

2

1





1





市北区

1

3

1





1



1

李沧区




1

1


1

1



1

崂山区



3


1


1


1

1


城阳区

2


5



1

1




1

西海岸新区






2

2

1

1

1

2

即墨区




1

1

3





1

胶州市


3



1




1

1


平度市


3

1



3



1



莱西市




1



1

1


1

2

高新区




1








保税港区







1





注:鼓励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劳模踊跃报名,部分报名集中的批次,由市总工会统一调整。

 

附件2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 位 及 职 务

荣誉称号

获称号

时 间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备注

























































































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电话:

   


附件3

 

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组织2021年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上报      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2021年   月   日—   月   日在             进行的疗休养活动。

经审查,截至本期疗休养活动报名日期,我单位所有参加人员均符合下列要求:

1.14天内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

2.持有山东省健康码(绿码);

3.体温正常,无发烧、咳嗽等症状;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不适宜外出活动的疾病。

 

 

分管负责人签名:               (上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