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鲁会办〔2020〕42号)要求,青岛市将组织80名符合条件的省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1.范围。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施行前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
2.条件。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且身体条件适合外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重点安排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
根据“鲁会办〔2020〕42号”文件规定,同一名劳模原则上每2年参加疗休养不超过1次。2020年已参加过疗休养(包括各级、各单位组织的)的劳模,不再安排本次疗休养活动。
二、时间和地点
省总工会共分配给我市80名疗休养名额,分11批,全部安排在省内的接待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鼓励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劳模踊跃报名,部分报名集中的批次,由市总工会统一调整。
三、费用预算
在职劳模参加疗休养按出勤对待,不计入年休假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正常发放。往返疗休养地点的交通费和疗休养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健康理疗、学习交流、参观游览、购买保险、处理突发意外事件、购买第三方督导服务等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往返集合地点的交通费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劳模(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派出单位向省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省总工会予以报销。在省总工会规定的疗休养行程外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劳模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4日。
2.报名要求:请各单位将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的《2021年劳模疗休养报名表》(附件2)、《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附件3)扫描件,以及报名表电子版,于7月14日12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8561809927@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组织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劳模疗休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用服务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实际行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热情服务,落实落细劳模疗休养每项工作,让劳模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关于劳模待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禁借劳模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劳模携带亲属和随从人员参加疗休养。
(三)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疗休养劳模的选调、报名、身体健康状况审核把关等工作,并如实填报《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附件3)。
附件:1.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报名表
3.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青岛湛山疗养院 韩 婷 81701806 18561809927
原国锋 81701817 18561351251)
附件1
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单位 |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 枣庄台儿庄疗休养基地(10人) | 临沂蒙山疗休养基地(10人) | 莱芜雪野疗休养基地(5人) |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 泰安天乐城疗休养基地(10人) | 德州德百疗休养基地(10人) |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 潍坊青州疗休养基地(5人) | 惠工齐河疗休养基地(5人) | 济宁泗水疗休养基地(10人) |
7月18日-24日 | 7月18日-24日 | 7月19日-25日 | 7月24日-30日 | 7月25日-31日 | 7月25日-31曰 | 7月26日-8月1日 | 8月1日-7日 | 8月2日-8日 | 8月9日-15日 | 8月16日-22日 | |
市南区 | 2 | 1 | 1 | ||||||||
市北区 | 1 | 3 | 1 | 1 | 1 | ||||||
李沧区 | 1 | 1 | 1 | 1 | 1 | ||||||
崂山区 | 3 | 1 | 1 | 1 | 1 | ||||||
城阳区 | 2 | 5 | 1 | 1 | 1 | ||||||
西海岸新区 | 2 | 2 | 1 | 1 | 1 | 2 | |||||
即墨区 | 1 | 1 | 3 | 1 | |||||||
胶州市 | 3 | 1 | 1 | 1 | |||||||
平度市 | 3 | 1 | 3 | 1 | |||||||
莱西市 | 1 | 1 | 1 | 1 | 2 | ||||||
高新区 | 1 | ||||||||||
保税港区 | 1 |
注:鼓励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劳模踊跃报名,部分报名集中的批次,由市总工会统一调整。
附件2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单 位 及 职 务 | 荣誉称号 | 获称号 时 间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备注 |
2021年省劳模疗休养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电话:
附件3
参加疗休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组织2021年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上报 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2021年 月 日— 月 日在 进行的疗休养活动。
经审查,截至本期疗休养活动报名日期,我单位所有参加人员均符合下列要求:
1.14天内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
2.持有山东省健康码(绿码);
3.体温正常,无发烧、咳嗽等症状;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不适宜外出活动的疾病。
分管负责人签名: (上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