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青岛莱西市总工会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劳模风采

关于申报发放2022年度全国和省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省级劳模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和省级劳模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市总工会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暂行管理办法》(青工〔2019〕33号),现就申报2022年度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省级劳模专项资金和申报发放2022年度省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

计划按2021年1月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人员名单发放,各单位若无人员和银行卡信息变动,则无需申报。2021年12月31日(含)前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去世的相关单位,需报告去世时间、一次性抚恤慰问金领取情况。

二、2022年度省级困难劳模专项资金

(一)申报对象。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人员,以及《山东省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试行)》(鲁办发〔2018〕63号)施行前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情况的申报对象,其相关收入、支出等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生活困难补助金

1.处于就业状态但收入偏低的帮扶对象。以青岛市2020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6806元/月)为补助标准线,补助额为帮扶对象年收入低于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2020年、2021年领取过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帮扶对象不能参加此次救助。

2.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收入偏低的城乡居民。以青岛市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4659元/月、农村居民1971元/月)为补助标准线,省级失业劳模、省级农民劳模可按要求申报,补助额为帮扶对象收入低于该标准线的差额部分。2020年、2021年领取过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帮扶对象不能参加此次救助。

3.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较低的帮扶对象。以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238元/月)为补助标准线,补助额为帮扶对象年退休金收入低于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

4.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年龄且除基本养老金外无其他收入的帮扶对象。以2020年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92元/月)为补助标准线,省级城市劳模收入低于标准线的;以青岛市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元/月)为补助标准线,省级农民劳模低于该标准线的。可按要求申报,补助额分别为帮扶对象收入低于上述相应标准线的差额部分。

生活困难补助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度不超过2.5万元。

(三)特殊困难帮扶金

根据申报对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患病、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申报。帮扶上限原则上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住院结算单和门诊大病结算单)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的财产损失,最高帮扶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度不超过3万元。相关标准条件可参考《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级困难劳模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会办〔2018〕56号)。

三、2022年度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春节慰问金

(一)申报

1.申报对象。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中市本级管理的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人员以及《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鲁办发〔2018〕63号)施行前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

2.申报标准。每人1000元。

(二)直接发放

1.各区市。负责将春节慰问金发放至各区市管理范围的上述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鲁办发〔2018〕63号文件规定,上述人员春节慰问金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3.发放标准。每人1000元。

(三)发放时限:各区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务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2022年春节慰问金直接汇入其管理的上述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四、有关要求

(一)春节慰问金和困难劳模专项资金的申报发放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标准要求和社会关注度高,也是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工作评估督导的必查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凡因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导致申报对象、补助标准、申报金额等出现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二)2022年省级困难劳模专项资金发放以此次申报信息为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谨细致,防止错报漏报。

(三)请各单位于1月5日12时前,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报表(见附件),分别以PDF或JPG格式和EXCEL电子版格式上传至青岛工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app.qdszgh.cn/backend/Login/index)。

(四)各区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明细(工会盖章)、银行回执扫描件等发放情况发送至邮箱bfzhxyx@126.com。

 

附件:1.2022年度省级困难劳模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2.2022年度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春节慰问金申报表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春晓   张昭  联系电话:83092330  

         陈立晔  谢兆余 联系电话:82821035)